此法案的提出,源于多位議員的共同努力,旨在解決一個日益凸顯的社會現象:隨著數字內容的普及,消費者普遍感到自己對于所“購買”的數字商品(如游戲、音樂、電子書等)的擁有權變得模糊不清。特別地,該法案的出臺被視為對近期育碧公司下線《飆酷車神》等游戲事件的直接回應,這些事件加劇了消費者對數字商品長期可用性和所有權保障的擔憂。
“隨著零售商繼續不再銷售實體媒體,消費者在購買數字媒體時受到保護的必要性變得越來越重要,”蓋文說。“AB 2426(法案)將確保數字媒體賣家通過虛假和欺騙性廣告錯誤地告訴消費者他們購買的商品屬于他們,這種現象將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