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資訊9月13日報道宣 在談到禁足球員相繼發聲時,前梅州客家、申花球員王偉表示,最重要的原因是足協的不作為,尤其是對欠薪行為的縱容。
中國足協在9月10日公布了一批“禁足”名單,其中43人的處罰期為終身、17人的處罰期為5年。在足協處罰公布后,丁捷、楊文吉、孫冬等禁足球員相繼發聲,講述自己的境況。
對此,王偉說道:“球員打假球是不對的,但是是可以被理解的,讓一名生活窘迫的年輕人在金錢面前不為所動,就是要求他做一名圣人。我相信所有的球員,包括我小時候的愿望就是幫助中國足球沖出亞洲走向世界,但當現實給你沉重一擊的時候,這真的太考驗人性了。
有人跟你說,你踢場假球吧,給你2萬塊錢,這時候你已經10多個月沒發工資,你會怎么選擇?看著嗷嗷待哺的孩子,看著自己的家庭,這真的太難了。覺得楊文吉、丁捷這種情況是可以被理解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足協的不作為,尤其是對欠薪行為的縱容,哪怕足協只有一次徹底執行了標準,那么事情都不會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
老板不會找球員商量,你能不能先把準入的字簽了,我之后會把錢補給你這種情況,他只會想別的辦法去把這筆錢補給球員。正因為規則執行的不徹底,球員只能相信老板畫得大餅,結果就是被欠得越來越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提起仲裁,第一仲裁的時間長,然后老板也會找你商量,如果你想獲得自由身,那么就要舍棄一大半薪水,甚至是完全不要薪水才可以。在這種情況下,出現這種情況也就不足為奇了。
現在的輿論環境,好像把球員當成背鍋的救命稻草,我一直說球員是最后的商品,商品如果不好,一定是生產線出了問題,而不是商品本身不愿變得更好。所以當老板違反了規則,沒有受到任何懲罰,而當球員違規的時候,他卻受到了最嚴厲的處罰,這種處罰就顯得沒有那么的說服力。
那么我還有最后一個要求,我現在也屬于被欠薪的狀態,過幾天我也會去足協提起仲裁,其實我只有一個要求,特別卑微的要求。如果你不給中國人發錢,你可不可以不給外援發錢,每次見到外援拿著錢高高興興回國,而中國人卻被欠薪苦苦去討債,我真的破防了,老板,你是不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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