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資訊8月29日報道宣 為何本期足協的裁判評議沒有關于法比奧手球判罰的相關內容,很可能是因為根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俱樂部申訴方法(試行)》,國安俱樂部存在違規之處,因此被取消了申訴資格。
申花與國安的足協杯1/4決賽中,法比奧在禁區內被蔣圣龍拽倒,但主裁判麥麥提江在VAR介入后,判定法比奧手球在先,因此并未做出點球判罰。這一判罰迅速引發了國安方面的強烈不滿,當時國安俱樂部官博就發文質疑稱:“請問,剛才轉播畫面和var回放畫面,哪個鏡頭可以看到球打在法比奧手上了?”
不過今天中國足協公布的第19期裁判評議,其中并沒有涉及法比奧的判罰,這也出乎了輿論的意料。其實根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俱樂部申訴方法(試行)》第十八條,“所有參賽俱樂部不得在公共場合發表對聯賽裁判工作的負面評價,更不允許公開指責聯賽裁判工作,所有相關申訴內容俱樂部不得對外發布,如需對外發布,由中國足協統一安排,違者取消申訴資格。”因此不難猜測,正是因為國安俱樂部的那條微博導致了申訴資格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