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項目中速度最快的奧運選手一起比賽,會發生什么?西班牙《國家報》網站8月11日報道給出的答案是,場地自行車運動員將碾壓短跑運動員,蛙泳運動員游完100米的用時比田徑4×100米接力選手多6倍。
這篇報道稱,距離對奧運田徑選手在各自項目中速度的影響看起來是相對的。
在短跑運動員中,100米跑運動員的速度比200米跑運動員的速度慢0.5%(10.22米/秒比10.27米/秒),后者的優勢在于在比賽后半段不必從靜止起跑。
在長距離項目中,10000米跑選手的速度(6.2米/秒)與馬拉松選手(5.5米/秒)相差不大,盡管后者跑的距離4倍于前者。以10000米的配速跑完馬拉松需要1小時53分鐘,而不是馬拉松的世界紀錄2小時35秒。
田徑運動中最快的項目是4×100米接力賽:運動員受益于接力棒傳遞所帶來的效率。
在游泳項目中,自由泳速度最快,后面依次是蝶泳、仰泳和蛙泳。
西班牙《國家報》所分析的所有項目中最快的是自行車。在個人計時賽中,奧運選手可保持超過14米/秒的速度。
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小,這一進步在馬拉松運動員當中尤為明顯。自1964年以來,該項目女子世界紀錄的速度已經加快了1.7米/秒,而男性世界紀錄進步了0.5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