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資訊8月7日報道宣 媒體人姬宇陽談到了姜至鵬被禁賽5場的罰單,他表示,如果認定為辱罵裁判,停賽5場是起罰點。
三鎮0-2申花比賽第63分鐘,三鎮左后衛姜至鵬與申花中場高天意對抗,高天意似乎拉拽了姜至鵬球衣,球出了邊線,一旁的邊裁給的申花邊線球。姜至鵬指著邊裁罵了一句,邊裁隨即指著姜至鵬,找來主裁,主裁直接出示紅牌將姜至鵬罰下。今天,中國足協官方宣布,對姜至鵬停賽5場罰款5萬。
對此,媒體人姬宇陽在個人微博寫道:
比賽已經過了一個多星期才公布的罰單。處罰決定中特別提到: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說明以及聽證。
姜至鵬罰單和去年韋世豪情況差不多,依據是中國足協紀律準則第54條的具體規定。對比賽官員實施非體育行為,至少要給予5場停賽。
韋世豪之所以去年停賽是6場,是因為他當時是在替補席上,符合第48條里的從重處罰條款。
去年張稀哲之所以停賽7場,首先也是因為他在替補席上,觸發了第48條的從重處罰條款。
有必要再次提醒各位中超球員,第54條的規定還是很清楚的,就是如果認定為辱罵裁判,停賽5場是起罰點。
而如果罵裁判的時候,你已經或者本來就在替補席上,那么這個罰單并不會因此而減輕,反倒會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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